三名初中生涉嫌杀害同学被刑拘,专家:如父母监管失责应承担民事责任

来源: 搜狐财经
2024-03-19 14:17:25

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

据新黄河、澎湃新闻、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,3月16日,河北邯郸涉嫌杀害同学的三名初中生,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,三人均未满14岁。悲剧发生后,该事件也引发了网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。

三人将面临何种处罚?有律师向记者表示,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,但三人仍可能负刑事责任。此外,也有专家呼吁“重罚其父母”。


王某某失踪前画面(图源:视频截图)

律师:三人仍可能受到刑事处罚

据多家媒体报道,3月10日下午,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某某失联。11日,王某某的遗体在当地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,涉嫌杀害他的是三名同班同学,均不满14岁。披露的案件细节显示,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,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。目前,三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。

该案中,三名嫌疑人的行为与幼小的年龄形成了反差,也引发了网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和讨论。

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,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,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但有个基本原则,刑法明文规定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同时,刑法第四十九条也明文规定,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。

“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。”陈亮表示,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负刑事责任,仍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。

专家:如父母监管失责,需承担民事责任

15日,知名犯罪心理及青少年心理专家李玫瑾发文表示,三名嫌疑人既然因为未成年的年龄规定不能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,那么,具有监护责任能力的家长是否该分担刑转民的法律责任?

她建议,按同罪刑期重罚其父母,以法令判决其父母以相等刑期为年限,期间每笔收入都要扣除相应收入作为对被害家庭、被害父母养老的赔偿。

对此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、国家安全学教授童德华则表示,首先,对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是我国刑法确立的硬性规定,不得突破。同时,现代刑罚的目的并不仅是要惩罚,更要能使犯罪的人改恶从善,重新做人,做守法之人。

他还认为,要坚持罪责自负,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犯罪承担其罪责,父母也不能因为子女犯罪承担其罪责。

“但是父母监管失职的,应承担民事上的责任。”童德华称,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父母的民事责任有其必要,但父母毕竟没有实施犯罪,所以同罪同罚的观点并不可取。

陈亮律师也表示,“同罪刑期重罚其父母”只是一种构想,目前法律并没有类似的规定。但是涉嫌刑事犯罪的人,除了接受刑事处罚之外,也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,“这个法律是有规定的,那么作为未成年人来说的话,他的监护人当然也是赔偿的责任主体。”

学校和教育部门需反省工作中的不足

今年3月1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会上介绍,2023年,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.7万人,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,盗窃、强奸、抢劫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5类犯罪占比近7成。对于实施严重犯罪、性质恶劣、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,依法惩治、该严则严,批准逮捕2.7万人、提起公诉3.9万人。对于犯罪较轻、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,当宽则宽,不批捕3.8万人,不起诉4万人。

童德华提到,未成年人教育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。未成年人认知有限,初中生处于叛逆期,他们有接受良好品行教育的必要,但学校、社会除了重视文化教育外,是否为未成年人有效提供了法治教育、道德教育、品行教育,这些问题至关重要。他认为,案发学校、案发地区的教育部门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其他工作部门都应该反省在工作中的不足,监察机关也应介入,对失职部门和公职人员进行问责。

心理专家于东辉也向记者表示,在实践案例中,很多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,涉及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多个方面的问题。他表示,一些孩子在单亲、留守的环境下长大,由于长期缺乏父母陪伴和关爱,可能会导致其性格冷漠、情感淡漠等。另外,信息时代,孩子们获取信息很便捷,越来越早熟,容易受到不良、偏激信息的影响。父母和家庭要及时为孩子建立起正确的三观,比如尊重生命、遵守法律等,在认知上对孩子进行引导。

此外,他还表示,社会教育也是很重要的一环。比如,在学校里,孩子之间打闹、攻击等粗暴行为,也需要及时制止和正确引导。除了制度上的完善,家庭和社会各方面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,才能避免悲剧发生。

(来源:极目新闻)

发布于:海南省万宁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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